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强调林改要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云南省林业厅近日,孔垂柱副省长讲话指出:云南省实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目的就是要着眼于比耕地面积大得多的山地和林地,将原来粗放经营的大量集体林地落实到农户,重塑林农经营主体地位,激活林业生产经营机制,盘活林地林木资源,充分调动农民爱林育林护林积极性,使广大林农象耕地那样实行林地集约经营,在山地和林地上大做文章,实现林业经济持续增效、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持续增强,从而全面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作用,推进绿色经济强省建设,更好地解决山区人民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致富问题,让他们尽快走上富裕之路,让集体经济得到不断发展壮大,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林改能不能达到目的,关键要把握好两个核心问题。
一个是确保农民得实惠,这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改革,还山于民、还树于民、还利于民,使林农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让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开始的方案设计,到中间的组织实施,到事后的检查评估,都要把农民是否得到实惠作为一条基本准则,对农民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好的服务要搞好,真正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之举和民心工程。一个是确保生态受保护,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绝不能牺牲生态,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把管护森林资源与农民自身利益直接挂钩,变少数人管理为多数人护林,有利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生态效益的发挥。
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要妥善处理,对借改革之机强行流转山林、与民争利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以发展为名毁林种茶、毁林种果、毁林种胶甚至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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